The Great Gatsby


結構精巧到不行的小說。
貌似隨意散落的細節,到故事的最後全部聚合,促成爆炸性backfire式的結局。
貴與賤,不管是人性的,還是物質的,全部擠在一起,糊成一團,然後快速地崩潰消散,散發出強烈的、複雜的餘味。
29歲的人寫得出這種小說,真是天才。
難怪海明威會說:「我看費茲傑羅這個人,就像一個裝堅強的小男孩,看一個嬌弱卻比我聰明的小男孩,我實在說不出好聽的話。一看到他在那哭哭啼啼,我就想揍他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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